土耳其可以設立的公司種類
標簽:土耳其 點擊:1時間:2016-06-12
導讀:在土耳其現行的《貿易法》框架下,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有以下三種形式,即獨資公司(Merchants), 合資公司(Commercial Partnership) 和合作組織(Cooperatives).
在土耳其現行的《貿易法》框架下,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有以下三種形式,即獨資公司(Merchants), 合資公司(Commercial Partnership) 和合作組織(Cooperatives).
(一)獨資公司(Merchants):由個人獨資開設的企業被視為公司。
(二)合資公司(Commercial Partnership):這一類又分為以下幾種:
1、股份公司:公司的資本被分為若干股,股份持有者的責任與所有擁有的股份數對等。合伙公司至少有5個發起人(自然人或法律實體),法定資本限額不少于50.000新里拉。
根據現行的土耳其貿易法律,銀行、私人金融機構、保險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代理公司、控股公司、外匯兌換所、倉儲公司(public warehousing)、受資本市場法律約束的公眾公司、免稅區的投資人和經營者,必須以合伙組織(Joint Stock Association)的形式成立,并須得到土耳其貿工部的批準。
2、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Company):有限公司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股東的責任僅限于其擁有的股份數。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00新里拉。和合伙公司不同的是,此類公司不需要股份認證。
3、集體公司(Collective Company):這類公司是一個聯合體,用于以相同公司名義參與商業活動。*大特點是合伙人對聯合體的債務負有無限連帶責任。此類公司沒有注冊資本*低限額,但所有投資者必須是自然人。股東的責任在公司章程中被規定。
4、兩合公司(Commandite Company):在此類公司中,有些合伙人對公司負有僅限于所投資的股份有限的責任,而有些股東卻負有無限責任。那些擁有無限責任的被稱為任職合伙人(Active Partner),反之則稱為隱名合伙人(Silent Partner)。法律實體只能是任職合伙人。此類公司沒有注冊資本*低限額。股東的責任在公司章程中被規定。
(三)合作協會(Co-operative Association):這是一種基于互利合作的商業協會,由愿意提供自身職業技能及其他資源的人組成。此類協會必須按照合作組織法(Co-operatives Law)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