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孟加拉國法律對資本形態和股權比例無限制,外國投資者可以享有100%股權,允許外商投資獨資企業、合資企業、私人有限公司、公眾有限公司等,對于外國“自然人”在孟加拉國開展投資合作不設限制。
孟加拉對外國投資市場的準入規定
【外資鼓勵政策】主要包括:
(1)在投資準入方面,赴孟投資只須到孟加拉投資局辦理登記注冊即可,無須事先批準;對于在孟出口加工區內進行的投資,則受“孟加拉出口加工區管理局”管轄;對于在電力、礦產資源和電信領域投資,則須獲得孟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同意;對于從事服裝出口者則須向孟加拉商務部出口促進局申請生產配額。
(2)對外國投資者實施稅收減免。
(3)對外國投資主體實施國民待遇。
(4)保證外國投資不被無償國有化和征收。
(5)保證投資本金、利潤和紅利可匯回本國
一、 投資主管部門
孟加拉國的投資管理部門較多,分工很細。外國投資者和當地投資者一樣,需要根據投資的區域、規模、行業和股比,選擇相應的投資管理機構。
【孟加拉國出口加工區管理局BEPZA】負責注冊、管理出口加工區內的所有項目。
【孟加拉國經濟區管理局(BEZA )】負責注冊、管理經濟區內的所有項目。
【孟加拉國小作坊工業公司(BSCIC )】負責注冊投資3000萬塔卡以下的工業項目和注冊投資4500萬塔卡以下的老項目改造,更換設備或擴大規模
【金融機構和商業銀行,包括發展基金(DFI)和國有商業銀行(NCB)】 負責審批注冊他們資助的工業項目。
【孟加拉國計劃委員會】負責審批孟加拉國公共部門與內外資私營部門合資的公共部門項目(孟加拉國公共部門股比占50%以上)。
【孟加拉國投資管理局(BOI)】 負責審批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項目。
二、投資行業的規定
孟加拉國關于外商投資領域的政策非常開放,只有武器、軍火、軍用設施和機械;核能;造幣;森林保護區內的森林種植及機械化開采等四個行業為保留領域不允許外國企業技資。其它所有行業則都屬于孟政府鼓勵投資的領域。不過,孟政府對外商在銀行、保險及其它金融機構行業投資采取限制措施。
【禁止的行業】根據2010年工業政策法令(National Industrial Policy 2010),禁止投資的領域包括:槍、彈藥及國防機械設備;在森林保護區內的森林種植及機械化開采;核能源生產;有價證券(鈔票)的印刷和鑄造。
【限制投資領域】出于環境保護、公眾健康,以及國家利益的考慮,孟加拉國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某些領域為限制領域。目前,限制領域包括:深海捕魚;銀行/金融機構私營業務;保險公司私營業務;私營領域電力生產、供應和傳輸;天然氣、油、煤、礦產的勘探、開采和供應;大規模項目(如高速公路、單軌鐵路、經濟區、內陸集裝箱裝卸站/貨運站);原油精煉;用天然氣和其他礦產為原料的中大型工業;通信服務;衛星頻道;客運/貨運;海濱船運;海港/深海港;VOIP/IP電話等。
【鼓勵的行業】除了上述禁止投資的領域,外國公司或個人均可在國民經濟各領域進行投資。在互利的基礎上,投資方式可以選擇獨資,也可以選擇合資。孟加拉國政府鼓勵外國投資的領域包括:基礎農業和農產品加工業;人力資源出口業;造船業;可再生能源業(太陽能、風能);旅游業;基礎化工業;成衣業;草藥;黃麻及黃麻制品;皮革及制品;醫院和醫療;輕工業;塑膠業;家具業;手工制品;節能產品;冷凍漁業:茶業;家紡;制陶業;珠寶業;玩具業;集裝箱服務;倉儲業;創新和進口替代品業;化妝品業等。
三、投資方式的規定
孟加拉國法律對資本形態和股權比例無限制,外國投資者可以享有100%股權,允許外商投資獨資企業、合資企業、私人有限公司、公眾有限公司等,對于外國“自然人”在孟加拉國開展投資合作不設限制。出資方式可采取現匯、設備、技術等多種方式,對二手設備出資無特殊規定。外國投資建設經濟區、出口加工區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BEZA或BEPZA )的許可。
在孟加拉國并購上市的公司須由并購企業提出計劃與當地法院一起討論,并購方案須75%有投票權的股東投票通過方為有效。
孟加拉國尚未制定針對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國有企業投資并購、反壟斷、經營者集中等方面專門的法律法規,僅1994年頒布的《公司法》對公司并購略有提及。
此外,為規范銀行或金融機構并購重組的辦理流程,孟加拉國央行制定了銀行或金融機構并購重組指導意見。
四、BOT/PPP方式
2012年8月,孟加拉政府頒布PPP法,為PPP項目的實施提供了明確和透明的法規和程序框架,并且在總理辦公室下設成立了專門的PPP局,負責全國PPP項目投資人的選擇和管理。孟加拉國政府允許外國投資者通過BOT、PPP等方式參與建設孟加拉國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外國投資者給予國民待遇。
PPP項目可以涉及任何社會或經濟基礎設施,例如港口、機場、公路、鐵路和橋梁;能源領域的電站、輸電線路;民生領域的經濟特區、公共建筑、會議中心、體育設施、商業地產、住宅、教育建筑、醫院、供水、污水處理等多個領域,具體特許經營年限由PPP辦公室、項目涉及的具體政府部門和投資人根據本項目資金回收期等具體情況共同商定,無特定的固定期限。在孟加拉PPP市場上,主要是當地實力較強的財團參與PPP項目,項目主要涉及電力、道路、學校等基礎設施。鑒于孟加拉本地投資環境、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局限,外國投資者此前尚未真正大量參與孟加拉PPP項目建設。
目前,我企業在孟加拉基礎設施建設領域主要以開展EPC工程承包為主,尚未有中資企業實施PPP項目。隨著中資企業“走出去”步伐進一步加快,目前已經有中資企業在積極跟蹤孟加拉PPP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