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中國與瑞士于1986年11月12日簽署了《雙邊投資保護協定》,2009年1月27日簽訂修訂后的《中瑞關于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該協定于2010年4月13日生效。
瑞士對中國企業投資合作有何保護政策
一、中國與瑞士簽署雙邊投資保護協定
中國與瑞士于1986年11月12日簽署了《雙邊投資保護協定》,2009年1月27日簽訂修訂后的《中瑞關于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該協定于2010年4月13日生效。
二、中國與瑞士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中國與瑞士于1990年7月6日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2013年9 月25日簽訂了修訂后的協定。新規定于2015年1月1日起生效。
三、中國—瑞士自由貿易協定
中國與瑞士于2013年7月6日簽署《中瑞自由貿易協定》,2014年7月 1日正式生效。協定中包含投資章節,對于雙向投資有相應的促進和保護政策。中瑞自由貿易協定中、英、法三種語言文本已在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fta.mofcom.gov.cn)上全文公布。
《中瑞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后,中國和瑞士之間的雙邊經濟貿易往來獲得多方面的優惠條件。特別是在貿易領域,中國對瑞士出口 99%以上的商品可享受零關稅,瑞士對中國出口 96%以上的商品可享受關稅減免。
四、中國與瑞士簽署的其他協定
中國與瑞士簽署的其他協定還有:《貿易協定》(1974年12月20日簽署)、《中瑞關于保護知識產權的備忘錄》(1992年7月8日簽署)、《中瑞合作基金協議》(1997年12月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