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04年5月1日,馬耳他加入歐盟。作為歐盟成員,馬耳他目前實行歐盟統一的關稅體系和貿易管理制度。對進口商品基本無配額等數量限制, 但特殊出口商品要有出口許可證。
馬耳他對外貿的法規政策
一、貿易主管部門
馬耳他主管貿易的政府部門主要有: 馬耳他金融服務局, 馬耳他財政部、馬耳他經濟、投資及小企業管理部及其下屬的馬耳他企業局,馬耳他海關。
二、貿易法規體系
遵從統一的歐盟法規體系 。
三、貿易管理的相關規定
2004年5月1日,馬耳他加入歐盟。作為歐盟成員,馬耳他目前實行歐盟統一的關稅體系和貿易管理制度。對進口商品基本無配額等數量限制, 但特殊出口商品要有出口許可證。
四、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
根據歐盟規定, 所有進入歐盟市場的產品都必須符合相關的安全和健康規定(稱為“Directives”) 。馬耳他社會對話、消費者事務和公民自由部下屬的馬耳他競爭和消費者事務管理局( MCCAA)負責執行歐盟的相關產品標準和規定。
五、海關管理規章制度
在關稅管理制度上, 馬耳他嚴格執行歐盟統一的管理制度, 使用世界海關組織的?協調編碼制度? 。
馬耳他進口關稅法案闡明了稅種和各種貨物的進口關稅, 使用的是世界海關組織術語。馬耳他對來自非歐盟國家的大部分商品征收進口關稅, 并在此基礎上征收1 8%增值稅。 有些特殊商品如煙、 酒還要征收消費稅和保護關稅。進口關稅按到岸價計算,由進口商在清關時全部支付。具體關稅稅率可在歐盟TARIC數據庫査詢。對歐盟國家產品免征進口稅。 某些進口后需經過加工、組裝或包裝后再出口的商品, 可免稅或退稅。任何在保稅倉庫的進口商品再出口均無需支付關稅。對于再出口,沒有附加值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