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墨西哥對外國投資者有一些優惠促進政策,除了聯邦政府給予政策優惠外,各州政府還在自身職權范圍內給外資提供多種優惠措施。現行外國投資法允許外國投資者在墨西哥境內從事絕大多數行業,可100%參與經營,個別保留及特殊規定例外。
墨西哥對外國投資者有何優惠政策
一、優惠政策框架
墨西哥對外國投資者有一些優惠促進政策,除了聯邦政府給予政策優惠外,各州政府還在自身職權范圍內給外資提供多種優惠措施。
現行外國投資法允許外國投資者在墨西哥境內從事絕大多數行業,可100%參與經營,個別保留及特殊規定例外。國外投資者也可添購固定資產,擴充或遷移公司/廠房,同時投資其他新的產業或新生產線等;外資公司還可以將公司利潤、權利金、股利、利息和資本自由匯出。墨政府對加工貿易實施特別的優惠措施。
二、行業鼓勵政策
墨西哥政府對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主要涉及客戶工業、電機電子等部分產業促進政策和員工培訓促進政策等。2014年以來,墨西哥加強了對邊境地區出口加工業的管理,對組裝加工業配件國產化率和出口要求執行更為嚴格。
【客戶工業】客戶工業是墨西哥政府批準外國投資者在指定地區、指定行業中為生產出口商品而建立的加工、裝配企業。
保稅工廠的生產過程中原材料、半成品、包裝材料及機器等進口可免 征關稅。保稅工廠可申請部分產品內銷墨西哥,內銷產品所含進口材料須補繳進口稅及15%的增值稅。
墨西哥企業也可申請加人Maquiladora計劃,且設立地點不受限制,但其產品必須用于出口。符合Maquiladora計劃的條件如下:
1、 如果進口原材料、零部件,加工企業每年出口金額50萬美元以上或產品10%以上用于出口。
2、 如果進口生產機械及設備,公司每年出口額占其全部銷售額必須是30%以上。
2013年的財稅改革對Maquiladora的部分規定作出修改,主要有:
賦予Maquiladora新的定義,即企業的收人須全部來自于出口加 工業務,也就是說所有成品須100%出口,而不能用于墨境內銷售。此前,這一規定比例下限僅為10%。規定中沒有對直接出口比例進行限制,虛擬的出口也包括在內,也就是說上述100%的出口可以是直接出口也可以是虛擬出口。邊境加工業企業所使用的機械和設備,其30%必須由外國居民所有。
新的《所得稅法》取消了對邊境加工業的稅收優惠,所得稅稅 率從原先的17.5%上升到30%。墨西哥對邊境加工業的要求和限制趨嚴,門檻提高,且鼓勵政策逐漸縮緊甚至取消。
【產業和職工培訓的促進政策】墨西哥聯邦政府提供多項特別贊助以發展勞工技能訓練計劃,其中“勞工素質提高及現代化”是勞動部提供資金及技能幫助的訓練計劃之一,其目的是支持中小型企業發展人力資源、改善工作條件及增加工作機會等。另外,墨西哥各州的職業技能學校也與民間開展合作,以培訓學員具備勞務市場所需的技能。
【其他行業】給予特惠機遇的行業還有高科技產業、生物科技、電信 及網絡、旅游服務、公共交通、新市場開發等。
三、地區鼓勵政策
如在墨西哥城,政府對歷史中心區、旅游區及工業區都有一定的優惠鼓勵政策。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優惠政策,例如建筑登記或特殊建筑批準、排水系統的連接安裝和使用、財產的公開登記等。
在墨西哥其余各州,政府根據具體情況對外資企業也都有一定程度的鼓勵政策,如經州議會決定給企業減免某些地方稅費,如減免2%薪金稅,以優惠價格出售或租賃土地等不動產給投資商,為企業改善基礎設施條件 (如“三通一平”,即通電、通氣、通水、平路),為企業提供勞動力市 場分析、員工培訓的技術和資金支持等。
墨西哥各州均設有負責招商引資的部門,一般設在經濟發展廳內。招 商引資部門可以為開設公司所需辦理的各種許可或證書提供全程支持服務,陪同參觀主要工業園區和商業區;免費提供海關、會計、法律方面的 情況介紹和咨詢。
2013年,墨西哥經濟部下屬投資貿易局在其網站上推出了各州投資信息地圖,可根據需要自由組合選擇并查詢各個地區或州府的人口和勞動力情況(總人口、各經濟活動部門的就業人口、學校受教育人口)、經濟狀況(包括GDP、外國直接投資、基礎設施)、工業成本(房地產、水、能 源、工資)、競爭力排行(根據國家競爭力指數排行、經營難易度排行、 創業營商環境排行)、生產力(根據墨西哥生產力指數、墨西哥勞動生產 力)、投資鼓勵政策(財政激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