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1985年6月10日,中國與德國在波恩簽署中德避免雙重征稅協定。2014年3月28日,中國與德國簽訂了新的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其議定書。
德國對中國企業投資合作有何保護政策
一、中國與德國簽署雙邊投資保護協定
2003年12月1日,中國與德國在北京簽署中德投資保護協定。
二、中國與德國簽署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1985年6月10日,中國與德國在波恩簽署中德避免雙重征稅協定。2014年3月28日,中國與德國簽訂了新的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及其議定書。
三、中國與德國簽署的其他協定
中德兩國之間已簽署如下雙邊經貿協議,有效地保護了在德投資的中資企業利益。
1979年《中德兩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1982年《中德兩國政府技術合作協定》;
1983年《中德關于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的協定》;
1985年《中德兩國政府財政合作協定》和《中德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2000年新的《中德兩國政府經濟合作協定》;
2001年《中德社會保險協定》;
2003年新的《中德關于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的協定》;
2004年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經濟與勞動部簽署《關于在中小企業領域加強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2006年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開展醫藥經濟和生物技術合作的框架協議》;
2007年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成立能源工作組的框架協議和關于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成立環保技術和循環經濟工作組的框架協議》;
2010年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加強中德服務企業合作的聯合聲明》、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共同支持建立中德生態園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 技術部簽署《關于開展出口信貸機構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商務部與 德國經濟合作與發展部簽署《關于加強經濟技術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
2011年中國財政部與德國聯邦財政部簽署《關于加強財經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2012年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生物技術和醫藥工作組繼續進行合作的框架協議》、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 《關于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能源工作組繼續進行合作的框架協議》、中國科技部與德國聯邦教育和研究部簽署《關于在半導體照明技 術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中國科技部與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和核安 全部簽署《關于汽車燃料經濟性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中國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部與德國聯邦勞動和社會部簽署《聯合聲明》、中國環境部與 德國聯邦環境、自然保護和核安全部簽署《關于進一步發展中德環境伙伴關系》、中國農業部與德國聯邦食品、農業和消費者保護部簽署《沼氣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進一步促進雙向投資的聯合聲明》、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建立中德經濟顧問委員會的聯合聲明》、中國衛生部和德國聯邦衛生部 簽署《關于公共衛生應急與災害醫學合作的聯合聲明》、中國國家海洋局 與德國聯邦教育和研究部簽署《關于加強中德海洋與極地領域合作的聯合 聲明》。
2013年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在節能和提高能效領域加強合作的聯合聲明》、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 經濟和技術部簽署《關于為中德企業投資合作提供法律支持的聯合聲明》、 中國農業部與德國聯邦食品、農業和消費者保護部簽署《關于深化農業領域合作意向的聯合聲明》。
2014年中國與德國政府簽署《中德合作行動綱要:共塑創新》、中國商務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簽署《關于加強市場監管領域法律與政策交流的聯合聲明》、與德國聯邦經濟合作與發展部簽署《關于發展合作的聯合意向聲明》、中國與德國簽署《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中國人民銀行與德意志聯邦銀行簽署《關于在法蘭克福建立 人民幣清算機制的諒解備忘錄》、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簽署《關于在中德經濟技術合作論壇框架下成立節能和提高能效工作組的框架協議》、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與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簽署《關于在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領域合作的聯合聲明》、《關于加強創新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和《關于中國作為2015年漢諾威電子、信息及通信博覽會合作伙伴國的聯合聲明》、中國農業部與德國聯邦食品與農業部簽署《關于中德農業中心的框架協議》。
2015年中德發表《首次中德高級別財金對話聯合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