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要在日本開展貿易活動前,可以在日本注冊一個分店或是將辦事處改為分店。
企業要在日本開展貿易活動前,可以在日本注冊一個分店或是將辦事處改為分店。
在日本設立分店相當于外匯兌換及外國貿易法所規定的"對內直接投資",因此在設立前或設立后(前或后取決于不同的行業)需向日本的財政大臣及相關行業的所管大臣報告。
另外,注冊日本支店還需要進行設立登記申請,向地方的稅務局、市政廳、村町公所等機構提交報告書、登記等各種資料。
對于持有互免簽證國的護照者,在進入日本時可以獲得"短期停留"簽證。短期停留簽證的期限分為15天、30天和90天3種。此簽證持有者可在所規定的停留期內進行尋找事務所所用房屋、購買辦公家具、用品等準備活動,但不允許在日本工作,因此必須向地方的入國管理局申請在留資格變更或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以獲取相應的允許工作的簽證。
一般說來,入國管理局不接受從短期停留簽證變為工作簽證的申請,并且是視各個情況而定。持有非互免簽證國之護照者,需要事前向日本海外的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短期停留簽證。必須在獲得允許工作的簽證之后才可以在日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