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添加微信

客戶服務熱線

4000999009

服務時間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在線客服
全國熱線

4000-999-009

墨西哥對華招商引資相關政策

標簽:墨西哥    點擊:1時間:2016-05-16

導讀:墨西哥對華招商引資相關政策 墨西哥有關外國投資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憲法第73條、《外國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國有企業并購、反壟斷、經營者集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外國人投資法及其條例》、《商業公司一般法》、《聯邦經濟競爭法及其條例》等。

     墨西哥對華招商引資尚無專門優惠政策,當地招商引資主要政策情況如下:

  (一)投資促進及相關主管部門

  官方投資促進機構為墨西哥貿易投資局(PROMEXICO),是墨西哥聯邦政府負責吸引外商投資、促進對外貿易以及引導本國企業國際化的機構,其網站(www.promexico.gob.mx)為墨西哥專業投資促進站點,提供概況、法律框架、行業狀況、運營成本等信息,幫助外國投資者尋找合適投資項目。

  另,經濟部外商投資局和外商投資登記處,具有外資管理和協調職能,具體負責外資的準入、登記等相關事項;外交部經濟關系和國際合作副部長辦公室,負責在限制地區外資投入的審批;財政與公共信貸部,負責授予外資企業納稅登記號等。

  (二)有關外國投資的主要法律法規

  墨西哥有關外國投資的法律法規主要有憲法第73條、《外國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國有企業并購、反壟斷、經營者集中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外國人投資法及其條例》、《商業公司一般法》、《聯邦經濟競爭法及其條例》等。

  根據《外國投資法》規定:

  (1)墨西哥國家控制的產業為:石油和其他碳氫化合物、基礎石化、電力、核能發電、放射性礦物、電報、無線電報、郵政、鑄幣及貨幣發行、港口、機場管制及監控等行業。

  (2)允許墨西哥公民和具有外國人特例條款的公司經營的產業為:國內陸上客貨運及旅游運輸,汽油和液化氣零售、廣播電視、信貸合作社、開發銀行機構及專業技術服務機構。

  (3)特殊法令規定限制外資股份的產業如下:

  最高可參與10%股份的:生產合作企業。

  最高可參與25%股份的:國內航空運輸、駐機場出租車公司及特種航空運輸。

  最高可參與49%股份的:金融控股公司,合作銀行,經濟公司,債券交易專業公司,保險公司,外幣兌換所,一般性倉庫,融資公司,票據貼現公司,特定金融公司,證券市場法第12條所列明的公司,投資公司固定資產代理股份、退休金經營公司,一般炸藥、槍炮、彈藥、氨及煙火的貿易和制造企業,國內報紙印刷及發行公司,占有農、畜、林業用地公司的T類股,淡水、沿海及經濟專屬區捕魚企業,港口綜合管理企業,為具有合法內陸航行權船只提供港口服務及具有內海與沿海航線的船務公司,飛機與鐵路設施用燃料及潤滑油供應,《聯邦電信法》第11、12條所許可公司。

  外資參與下列任一種行業超過49%股份,須經外交部外資委員會審議核準:包括內陸航行船只、拖船、渡船停靠港和下錨地的港口服務公司,外海船只作業的船務公司,公共機場特許經營公司,私立幼兒園、小學、中學、高中、高等教育和綜合學校,法律服務公司,信用咨詢公司,資信鑒定機構,保險代理,移動電話,石油及其副產品運輸管道建設,石油及天然氣井鉆探,鐵路建設、運營及開發,提供公共鐵路運輸服務。

  外資可100%控股的產業為:依據墨西哥行業及產品分類在754種行業及產品中已開放的704項,其中有66項準許外國人100%擁有股權,其余98項則依《外國投資法》規定。

  另外,法律還規定,一般外資公司可在距邊境100公里以內和距離海灘50公里以內的管制區購買土地,但必須先向外交部申請,所購土地不得用于居住。外國人如擬于管制區內購買供居住土地,需以信托方式,所取得土地只有使用權而無產權,使用年限最長為50年,期滿可申請延期。

  (三)有關投資方式的規定

  在墨西哥投資一般行業無需經過預先許可,允許外國投資者在墨西哥境內從事絕大多數行業,甚至外資可100%參與經營;除個別保留及特殊規定的行業外,國外投資者也可任意添購固定資產,擴充或遷移公司、廠房,同時投資其他新產業或新生產線等;外資公司還可以將公司利潤、權利金、股利、利息和資本自由匯出。但所有外國投資者和有外資參股的墨西哥公司需要在經濟部下屬的外國投資國家登記處進行登記。外商可在當地以獨資、合資的方式進行新建投資,也可并購當地企業,購置不動產,開發礦山和水資源,但須將上述并購告知墨西哥外交部。

  (四)BOT方式

  1. 有關法律依據包括:

  (1)《公共部門收購、租賃和服務法》(2000年1月4日頒布,2012年1月16日最新修訂);

  (2)《公共工程及相關服務法》(2000年1月4日頒布,2012年4月9日最新修訂);

  (3)《公私合營企業法》(2012年1月16日頒布)。

  2. 涉及主要產業部門有公路、能源(電力、天然氣)、其他基礎設施項目(港口、機場、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廠等)。對于上述基礎設施項目來說,可以開展BOT方式,也可以開展BOO(Build,Own and Operate)、BDO(Build,Develop and Operate)、BBO(Buy,Build and Operate)方式。

  (五)外國投資優惠政策

  墨西哥注意向外國投資者提供穩定而優惠的投資促進政策,墨西哥政府對外商投資的優惠政策主要涉及“客戶工業”、電機電子等部分產業促進政策和員工培訓促進政策等。

  1.“客戶工業”優惠政策包括

  (1)保稅加工出口工廠(Maquiladora)

  (2)臨時加工出口計劃(Programade Importancion Temporal para Producir Articulos de Exportacion,PITEX)

  (3)外貿公司計劃(Programade Empresas de Comercio Exterior)

  (4)調整后的保稅加工出口計劃

  2.產業和職工培訓的促進政策

  (1)產業優先發展計劃

  (2)聯邦或政府的員工訓練計劃

  除聯邦政府給予政策優惠外,各州政府還在自身職權范圍內為外資提供多種優惠措施。在墨西哥城聯邦區,政府對歷史中心區、旅游區及工業區都有一定的優惠鼓勵政策,對土地稅、不動產稅、及收入所得稅的減免甚至能達到100%。同樣還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優惠政策,例如建筑登記或特殊建筑批準、排水系統的鏈接安裝和使用、財產的公開登記等。在墨西哥其余各州,政府根據具體情況對外資企業也都有一定程度的鼓勵政策,如經州議會決定給企業減免某些地方稅費,以優惠價格出售或租賃土地等不動產給投資商,為企業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如“三通一平”),為企業提供勞動力市場分析、員工培訓的技術和資金支持等。

  (六)外國公司承包工程有關規定

  《墨西哥公共工程法》規定,凡涉及到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招標均由相關主管政府部門進行。但因石化、電力行業由國營公司壟斷經營,招標具體事宜由上述國營公司在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監督下進行。《墨西哥公共工程法》并未就外國公司參與當地項目招標設限,但根據其實施細則及慣常做法,墨僅允許與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或同屬地區經貿合作協定的國家(中國尚未與墨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參與其公共工程項目招標。同樣,私營領域招標按規定也需有限考慮上述合作伙伴。

  (七)對中國企業投資相關政策

  墨西哥與中國簽訂有《促進與相互保護投資協定》、《中國兩國政府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等雙邊經貿投資協定。2013年,墨西哥國家外貿銀行確定了6個與中國合作的優先部門:礦業、汽車、食品、電子、物流、旅游,并表示將努力協調,為兩國之間相互投資和進行貿易往來的中墨企業的融資提供便利。

盈科外服

盈科外服

http://www.samuelstrappingsystems.com

盈科外服海外投資部24小時聯系方式:

葉律師:4000-999-009

company@yingkeglobal.com

上海市靜安區江場三路181號盈科律師大廈

草草影院ccyy国产日本欧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