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注冊智利公司的條件
1.提出申請,經公證機關認證,附上2份副本及要求的文件。
2.填寫申請表(到智利外國投資委員會領取),主要填寫內容包括投資人,法人代表,項目簡介,投資總額,投資期限,入資方式和稅率選擇。
3.將申請及有關文件送交外資委執行副主席辦公室(圣地亞哥市,TEATINOS 大街,120號10層)。該辦公室接受申請后注明日期,編號。該辦公室將在法定的時間內給予答復。
4.申請一旦批準,投資者將收到一份外商投資合同草案,由外資委(代表國家)與投資者簽署。合同簽署后提交公證機關公證。
5.投資者可以隨時要求修改合同,或者要求增加投資,或者要求將合同轉讓給其他外商。但不能單方面修改合同,必須雙方一致同意才能修改合同。
提出申請時,須附上以下文件:
1.如果是法人,應附上:
A.公司章程影印件。如不是用西班牙文和英文書寫,須附上這兩種文字中任何一種文字的非正式譯文。
B.合法的登記證書和合營證書。如此類證書不是用西班牙文書寫的,須附上西班牙文的正式譯文。
C.經過公證的法人代表授權書的副本。
2.如果是自然人,應附上:
A.證明其國籍的文件(護照影印件)。
B.經過公證的、有明確授權范圍的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