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年來,巴西對其投資促進的主管部門進行了重大調整。現行的“引資計劃”就是以對投資促進機構調整為基礎的。巴西管理外國投資的主要法律是《外國資本法》。
巴西對外國投資市場準入的規定
一、投資主管部門
近年來,巴西對其投資促進的主管部門進行了重大調整。現行的“引資計劃”(Investment Attraction Programme,IPA)就是以對投資促進機構調整為基礎的。
【聯邦投資促進機構】投資促進事務由巴西出口與投資促進局 (APEX-Brasil)負責。其工作目標是:增加出口企業及產品的數量;提高出口量和出口值;開辟新市場,加強傳統市場;增加收人和就業機會。該局提供經營管理和對外貿易方面的培訓和認證服務,并幫助產品及其加工過程適應競爭日益激烈的國際市場需求。它還通過各個項目在巴西及其境外的商品交易會和博覽會上推介巴西出口商品,包括為此邀請境外進口商至巴西和組織貿易代表團出訪。2004年12月APEX-BrasH設立了投資機構, 負責吸引外資進入巴西。其目標是將巴西的出口推廣與吸引外資結合起來,發掘信息與機會,將外資導入巴西出口部門,并為中小企業出口產品創造條件。不同行業的外資政策一般由負責該行業的政府部委具體負責,例如能礦部、通信部、交通部、發展、工業和外貿部、中央銀行、農業部等。一些重大項目的外資政策還需總統最后批準。
【地方投資促進機構】巴西各州設立了地方一級的投資促進機構。目前已有15個地區建立了投資促進機構,分別是:阿克里州發展局、阿拉戈斯州經濟發展中心、阿馬帕州發展局、亞馬遜州促進局、巴伊亞州貿易與投資促進局、聯邦區政府發展與外貿局、圣埃斯皮里圖州發展局、戈亞斯州促進局、伯南布哥州經濟發展局、南里奧格蘭德州促進局、米納斯吉拉斯州工業發展局、里約熱內盧工業發展局、羅賴馬州促進局、圣卡塔琳娜州促進局和巴拉那州促進局。這些地方投資促進機構大多數位于已吸引了大量外資的富裕地區,除了投資促進外,往往還承擔制定該地區總體經濟發展戰略的任務。
二、投資行業的規定
巴西管理外國投資的主要法律是《外國資本法》,其實施細則是1965 年第55762號法令。巴西與投資有關的法律主要有《外資管理法施行細則》、《勞工法》、《公司法》、《證券法》、《工業產權法》、《反壟斷法》和《環境 法》等。
【禁止投資領域】巴西禁止或限制外國資本進入的領域包括:核能開發、醫療衛生、養老基金、海洋捕撈、郵政、報紙、電視、無線電通信網絡、國內特許航空服務以及航天工業等。
【限制投資領域】近年來,為吸引外資、促進發展,巴西政府實施了一系列產業開放政策,但是有限制的開放。巴西政府通過修憲,逐步放松了國家對石油、天然氣和礦產開采等領域的壟斷,并對電信、電力業實行私營化(根據規定,外資通過參與巴企業私有化進入巴西市場,至少6年之后才能撤資)。巴西已允許外國企業參與新聞媒體、海關保稅倉庫、近海航運、高速公路等領域的融資和服務。
三、投資方式的規定
【外國貨幣投資】使用外國貨幣在巴西進行的投資不必事先經巴西政府批準。在巴西投資建廠或獲得現有巴西企業的所有權,只需通過巴西有權進行外匯操作的銀行將外國貨幣匯入巴西。外資注冊由巴西受益企業向巴西央行提出申請,申請應在外匯買賣合同成交后30天內進行,申請時應同時提交資金的資產化證明。
【外國信貸轉化的投資】由外國信貸轉化的投資須事先經巴西央行批準。經批準后,應進行象征性的外匯買賣操作。巴西企業應在30天內將該資金資產化,并向巴西央行提出外資注冊申請。
【以實物投資】巴西以實物投資的形式如下:
(1 )進口通關。以投資形式進入巴西的進口商品受非自動進口許可證(LI)的管理,進口商(外資或合資企業)需事先向巴西發展工商部外貿局(DECEX)提出進口申請。外貿局對申請進行審核,然后經巴西央行會簽后,發放進口許可證。申請和批準均通過“巴西外貿網”進行。報關手續與一般受非自動進口許可證管理的商品進口無異。
(2)“二手貨”(指舊貨)或享受稅收優惠的商品在通關時須接受“同類產 品審查”,若發現巴西有同類產品生產,則進口會受到一些限制。進口的 “二手貨”必須用于能促進巴西經濟發展的項目。巴西海關政策委員會可對投資進口的機械、設備上調或下調30%的進口關稅。上調或下調的幅度取決于投資地區的特點、機械設備的技術水平及進口前的耗損程度。
(3)資產融合。以進口貨物、機械、設備及其零配件進行的投資必須在通關后180天內融人目標企業資產。在進口商品融入企業資產之前,進口商品應以“追加資本”的名義記在投資者名下,記錄時按商品通關之日的匯價將商品價值轉換成雷亞爾。
【外資并購】根據巴西《公司法》,股權收購實現對巴西上市公司的兼并,可通過現金或股權交換來完成。
(1)股權收購必須擁有足夠數量的有表決權的股票,以確保對公司的控制權。這一過程應通過金融機構完成,且受其擔保。收購通知書要對讓受方身份、認購股份、價格和其他支付條款、收購程序以及其他收購條款和條件進行披露。
(2)若公司發行的無表決權股票達到總數的2/3,公司控制者將可能掌握50%的有表決權的股票,股權收購實現接管的可能性將降低。
四、基礎設施領域市場前景
巴西物流基礎設施的不足已成為制約巴西經濟發展的瓶頸。巴西政府希望通過大力開展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物流狀況,降低成本,提高生產力,拉動經濟增長。在盧拉執政后期和羅塞芙總統執政以來,已兩次宣布大規模投資計劃,2007年1月宣布第一個經濟加速發展計劃(PAC),投資總規模約2600億美元;2010年3月宣布第二個經濟加速發展計劃(PAC2),投資總規模為2800億美元。但因種種原因,執行比例不到四分之一。2015年6月9日,巴西政府宣布實施新一輪改善交通基礎設施投資計劃,擬投資新建和更新改造一批大型物流項目,計劃投資總額1984億雷亞爾(1美元約合3雷亞爾),其中公路項目16個、機場11個、鐵路6個、港口137個,分布在巴20個州130多個城市。
五、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方式
PPP模式是目前巴西政府實施基礎設施項目融資的主要模式。早在 2004年,盧拉總統時期就制定了有關PPP法律(巴西第11.079/2004號法律),規定以PPP模式融資的項目規模不得低于2000萬雷亞爾,政府與企業簽訂的合同執行期最低5年,最高35年。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專門設立了 PPP項目管理委員會(CGP),負責PPP項目立項、設立標準和發放許可等。過去,巴西PPP項目多用于環保、衛生、非營利公共領域,近5年逐漸用于基礎設施項目融資,至今巴西全國簽署各類PPP項目76個,其中1個是聯邦級項目,46個是州級項目,29個市級項目。
當前,面對巴西經濟滑坡,政府為解決資金短缺問題,開始首選BOT 招標,項目的全部風險將由中標企業承擔,這將是影響中國企業參與巴西基礎設施建設的一大不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