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尼日利亞設立企業的形式、注冊企業的受理機構、注冊企業的主要程序。
【設立企業的形式】
尼日利亞《1990年公司及相關事務法》規定,外國投資者可以在尼日利亞注冊設立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公共有限責任公司、無限責任公司、擔保有限公司、外國公司分公司、外國公司子公司、合伙企業、獨資企業、信托公司、代表處等機構開展經營。
所有外資參與的企業在公司組建或注冊后,應到尼日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進行注冊。在尼日利亞投資的中資企業,應同時到中國駐尼日利亞使館經商參處報到備案(報到備案須知可詳查經商參處官方網站)。
【注冊企業的受理機構】
尼日利亞公司事務委員會(CAC)是負責企業注冊的政府機構,總部設在聯邦首都區阿布賈,在每個州設有辦事處,在海外部分大城市也設有辦事處。
【注冊企業的主要程序】
1. 申請登記
根據《1990年公司及相關事務法》,向公司事務委員會申請注冊登記,獲取法人證書。辦理公司注冊的要求如下:(1)公司名稱;(2)填寫并提交注冊表格;(3)向聯邦稅務局繳納印花稅;(4)提交公司備忘錄、公司章程、股本說明、注冊公司的狀況、董事的同意函、股份的分配和董事履歷等文件;(5)交納手續費。
2. 注冊
向尼日利亞投資促進委員會申請注冊,獲取營業許可及居留配額(居留配額也可向尼日利亞移民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