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加拿大的公司主要有三種形式:獨資公司、合資公司和股份公司。
一、獨資公司
獨資公司是由一個人擁有的無限公司,擁有者本人和公司之間沒有明確的界限。它是一種最簡單的公司形式。公司的擁有人行使全部的職能,自行作出決定。享有全部的利潤,繳納全部的稅款,賠償所有的損失,承擔一切風險和公司在法律上是不可分離的。所有人與公司的關系是自雇。任何由公司的經營所引起的法定責任都是公司擁有人的責任,公司或個人的全部財產都可被法定地用來清償債務。
成立獨資公司很簡單,以個人或公司的形式運作,這樣就可以個人或公司的名義給客戶開發票了。
其實,如果只以擁有人的名義來進行運營的,則不必進行公司注冊,但是擁有人必須要在當地的市政府進行登記并得到營業許可證。
二、合資公司
合資公司是一種由兩個或多個人,兩個或多個股份公司,信托公司等共同建立新公司來進行貿易或商業活動的公司,合作的每方都為公司提供資金、勞力、財產或技術,同時也分享公司的利潤并承擔損失。合資公司的存在依賴于合作的連續性,特別是在兩個人的合作關系中,如果其中一人離開或宣布破產,則伙伴關系自然解體。
合資公司也象獨資公司一樣易于成立,有時,一個口頭協議就已足矣。但如果資金和財產會在將來成為問題,那么還是準備一個書面的協議為好,公司利潤的分配和損失的分擔辦法應在合資協議中加以說明。
另外,從事貿易、采礦或制造業以外業務的合資公司不一定要注冊。簡化的手續是只在當地的市政府進行登記并得到營業許可證。
還有一種特殊形式的合資公司叫有限合資公司,它可以由一個或多個有限合伙人組成,和有限公司不同,公司的一部分股東不參加公司的運作,公司的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三、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是一個獨立的與其組成成員(股東)有明確界限的法定實體。它是依據其股東們共同簽署的特別合同中的條款而成立的,這些條款在公司的備忘錄和章程里都有表述。
股份公司有以下不同于獨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特點:
第一是股東責任有限,通常公司的股東不對超出其股份比例的公司債務、義務負責。
第二是公司存在的連續性。因為股份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定實體,所以即使股東成員有所變更,公司仍舊繼續存在。
此外,公司的所有權可以改變,股份的轉移不會影響公司的存在或連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