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進更多先行性企業,吸引外資流入,發展物流、工業、技術、旅游、能源、出口加工等行業,2014年初以來,印尼政府先后批準成立了10個經濟特區。這些經濟特區提供開放靈活的特殊政策,位于第一資源地區,地理位置優越,基礎設施發達(近海港或空港),擁有進入國際市場的能力。投資企業可享受5到10年不等的免稅期。
一、印尼有哪些經濟特區?
印尼政府批準成立的10個經濟特區分別是:
- 北蘇門答臘省(Sei Mangkei)
- 東加里曼丹省(Maloy Batuta)
- 中蘇拉威西省巴魯(Palu)
- 北馬魯姑省(Morotai)
- 南蘇門答臘省(Tanjung Api-Api)
- 萬丹省(Tanjung Lesung)
- 西努沙登加拉省(Mandalika)
- 北蘇拉威西省比通(Bitung)
- 邦加勿里洞省勿里洞縣Sijuk鎮丹絨格拉洋(Tanjung Kelayang)
- 巴布亞省的梭隆(Sorong)
二、經濟特區有哪些優惠政策?
2009年,印尼通過了經濟特區新法律。在特別經濟區開展業務的公司,可以享受稅收、土地使用等方面的優惠政策。與此同時,政府將簡化投資人申請設立公司或申辦其他事項的手續。
2015年11月,印尼內閣秘書部公布報告稱,對經濟特區提供的各項優惠政策,主要惠及以下9個方面:
1.所得稅方面
所得稅優惠行業清單內的行業,投資額超過1萬億盾的企業可享受為期10年至25年的減稅,或免稅20%至100%的優惠。投資額超過0.5萬億盾的企業可享受5年至15年的減稅,或免稅20%至100%的優惠。
2.增值稅和奢侈品銷售稅的優惠
(包括免稅進口)
從其它地區購買商品或原材料進入經濟特區可免稅;從經濟特區運至其它地區也可免稅;經濟特區內企業之間的交易可免稅,經濟特區企業與另外的經濟特區企業之間的交易也可免稅。
3.海關方面的優惠。
從經濟特區進入國內市場的進口稅按照原產地證書(SKA)的規定。
4.外籍人士擁有房地產的優惠。
外國公民或外國企業可以在經濟特區擁有公寓或房地產;擁有公寓或房地產的外國公民或外國企業,可以通過經濟特區管理機構的保證獲得居留證;所擁有的奢侈品可免除增值稅、奢侈品銷售稅。
5.旅游業方面的優惠
可以獲得削減50%至100%的第一期建設稅和娛樂稅。
6.勞動力方面的優惠。
經濟特區將成立工資委員會,并成立由政府、雇主和雇員組成的合作機構;每一個企業只有一個工會或工人論壇;經濟特區有權直接發出和延長使用外國員工的計劃書;可在經濟特區延長外國員工準字。
7.移民方面的優惠
可獲得為期30天的首次訪問簽證,并可連續延長5次,每次30天;可獲得為期1年的多次訪問簽證;在經濟特區擁有房地產的外籍人士可獲得居留證;在旅游業經濟特區的外籍老年人可獲得居留證。
8.土地方面的優惠
經濟特區私營企業可以獲得有關建筑物使用權,并可持續延長;經濟特區行政組織可以直接提供土地方面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