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加拿大,大部分企業主要是在省登記注冊管理機關登記注冊。企業登記注冊一般要求具備的條件是:企業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等,也就是要具備類似我國企業登記所符合的條件
在加拿大,大部分企業主要是在省登記注冊管理機關登記注冊。企業登記注冊一般要求具備的條件是:企業名稱、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經營方式等,也就是要具備類似我國企業登記所符合的條件。具體來說是:
1.公司名稱
可以使用字母或數字作公司名稱。使用字母作名稱時,其名稱不得與其他公司的名稱相同,也不得與其他公司的名稱相混淆,不得使用禁用的詞;名稱后必須加有限、股份公司等字樣或其縮寫。外國公司在加拿大的分公司可在名稱加上加拿大以與其母公司相區別。
2.注冊資本
加拿大一般不要求注冊資本最低額。除金融公司外,無法定儲蓄金要求。可用現金、財產出資,用現金認購股份的,其認購價值要由董事會確定。
3.經營范圍與經營方式
企業的經營范圍除毒品,槍械和電視,廣播,金融,新聞出版,航空等之外,一般不作限制。經營方式一般也無限制。
注冊公司程序
1.選擇公司名稱
并向注冊主管機關的命名部確認名稱有效為了避免所選擇的名稱不適用,可提供兩個名稱選擇,這項服務收費30加元。
2.發起人簽署公司章程
章程包括公司名稱、股份結構、董事、經營業務范圍等要點。公司章程和細則,對公司及其成員均有約束力。一般認為其作用是公司與成員以及成員彼此之間的一種合約。每一公司章程必須包括:公司名字;公司注冊股本(SHARECAPTITAL),即公司名義上最高募集的股本總額,但是可以因應情況需要增加或減少;其它條款,包括股份種類及每種股票最高發行量,與及股份被賦予的限制及特權。“公司法”并無解釋公司細則的功用。但該條例所列的公司細則范圍,其中內容包括劃定公司成員的權利,公司的運作方式,公司董事的權力與責任。不過,“公司法”規定公司細則不可載有任何條款與“公司法”有所抵觸。
3.填報申請表
注明公司的注冊地址,董事的姓名、地址。
4.交納注冊費
注冊費為各種文件、證明費用等。按聯邦《公司法》成立公司與按各省的《公司法》成立公司,所交的注冊費用是不相同的。聯邦注冊費為500加元,執照修改費為200加元,公司合并往冊費為200加元,續展注冊費為200加元。各省注冊費各不相同,大約為聯邦費用的一半。
注冊手續一般是請當地的律師代理。注冊機構頒發營業執照即標志公司成立。從申請到注冊完成,一般需要兩個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