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形式嚴峻,北京時間1月31日世界衛生組織(WHO)宣布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2019-nCoV)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HEIC),來自195個締約國對疫情的限制措施在所難免。
越南政府總理已于2月3日決定:
· 暫停在中國的外國籍人員以工作、經商、留學、探親等目的入境越南。(包括勞務、商業、留學、探親等各種簽證類型)
·其他國家的外國人(不止中國)入境越南,如入境越南之前14天內曾經在中國停留,也屬不宜入境人員。
· 以外交、公務為目的入境越南的外籍人員,在口岸區域經醫療檢查,達到入境條件的可正常通行。
生效時間:2020年2月5日00:00時
面對疫情,盈科外服與大家共克時艱;面對越南目前“最嚴”入境措施,盈科外服·越南也挑選了大家最關心的問題,以此幫助在越投資的企業做好籌劃、降低損失。
一、簽證辦理與延期
1、入境簽證:從目前政策看,除外交和公務目的,其他類型的入境都已被嚴格限制,建議中國公民及時調整行程,并可通過越南駐中國大使館等官方平臺,密切關注政策變化。
2、在越南境內的中國公民簽證到期:大家可以通過越南出入境管理局申請簽證延期,可延期1個月。
二、稅務與工商申報
1、個人:對于屬于在越南納稅的中國公民,應當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市或省級稅務局、MPI(Ministry of Planning and Investment)或相關委托投資授權機關和GSO(General Statistics Office)提交個人年度收入納稅表。
2、中資企業:企業應該在2020年3月31日前向市或省級稅務局、MPI或相關委托投資授權機關和GSO提交經審計的會計報告。
三、合同履行之風險控制
1、合同標的延遲交付會導致違約嗎?
由于疫情蔓延導致的口岸管制,物流限制,可能導致國際貿易合同或承包合同無法履行,引起合同相對方主張撤銷合同。
這種情況下,中國企業主張自己權益的關鍵在于,此次肺炎疫情是否屬“不可抗力”。
在援引“不可抗力”的法律規定或合同條款前提下,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全部或部分解除相關責任或待不可抗力結束后再繼續履行合同。但須注意以下幾個要點:
一是及時履行通知義務,盡可能減少對方損失;
二是應提供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證明,企業可根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的規定,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申請不可抗力證明。
2、企業如何申請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2020年2月2日,中國貿促會出具了全國首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書。
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屬于商事證明領域中的事實性證明行為,出具后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遲延履行合同的責任。企業可以通過認證平臺申請獲取此項證明,中國貿促會的網址為:http://www.rzccpit.com.(可在線辦理)
企業需提交的佐證材料包含:
a.企業所在地政府、機構出具的證明/公告
b.海陸空相關延運、延飛、取消等通知/證明
c.出口貨物買賣合同、貨物訂艙協議、貨運代理協議、報關單等
d.其他所能提供的材料
3、企業法定代表人員無法入境越南,企業如何對外行使重要事項的權利?
越南企業法在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制度設置上不同于中國公司法,其采取了“多法定代表人制度”,即一家FDI企業可以在企業章程中設置不止一名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外籍人士,也可以是越南籍人士。
若中資企業在越南未設置多名法定代表人,但因為業務突發事項或需要去政府部門辦理事務,此時,法定代表人可以依法對公司內部在越員工進行臨時授權,將部分或全部自身權利授予被委托人進行行使,進而避免了企業運營的對外代表權困局。
當然我們也建議企業結合自身具體情況,設置一名以上的法定代表人,若擔心管理人員的權力過大,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對各法定代表人具體授予的權力進行限定。
中國企業法人本人因為疫情無法到越南簽字,可以通過在中國公證以及辦理雙認證方式,授權在越南的人員代為簽字的方式,解決緊急情況下重要文件簽署問題。(具體可以聯系盈科外服,投資顧問會為您提供專業的解決方案)
四、正在越南注冊中的企業,注冊進度說明
雖然目前越方對中方出入境有所限制,但是盈科外服·越南已到崗辦公,工作都在正常運轉中。盈科外服·越南也鼓勵大家積極與我們聯系,了解當前可預先辦理的事項,有條不紊推進注冊事項的辦理。
疫情抗擊形勢嚴峻,然而,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盈科外服·越南的全體同事會一如既往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