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在澳大利亞成立的公司依法應就其所有來源的所得納稅,不論其所得來自澳大利亞境內或境外。一般而言,公司所得稅是依其凈所得來征收。除營業所得外,公司買賣資產所得利潤也應納稅。公司還需繳納資本增值稅和職工福利稅。
澳大利亞主要的稅賦和稅率
【公司所得稅】在澳大利亞成立的公司依法應就其所有來源的所得納稅,不論其所得來自澳大利亞境內或境外。一般而言,公司所得稅是依其凈所得來征收。除營業所得外,公司買賣資產所得利潤也應納稅。公司還需繳納資本增值稅和職工福利稅。公司所得稅適用于同一個比例,現在的稅率為27.5%,適用于所有公司。公司虧損當年抵減不足時,可從公司未來的所得中抵減。
【個人所得稅】根據澳大利亞稅法,居民應就其在澳大利亞境內取得的全部應稅所得承擔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非居民則僅就其來源于澳大利亞的所得在澳大利亞承擔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任何超過免稅額的收入都要報稅。征稅時采用分級累進稅率,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和納稅人收入的情況不斷對各級別稅率的起征點和稅率進行調整。下表是2014年7月開始實施的2014/15財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2015/16財年繼續沿用,沒有變化。
個人所得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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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應稅收入(澳元) |
應稅額(澳元) |
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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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20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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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1-37000 |
18200以上的收入*19%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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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1-80000 |
3572+37000以上的收入*32.5%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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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1-180000 |
17547+80000以上的收入*37%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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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1以上 |
54547+180000以上收入的45% |
45 |
資料來源:澳大利亞稅務局
【商品服務稅(消費稅)】商品服務稅(GST)是一種間接稅,與其他國家征收的增值稅類似。澳大利亞的商品服務稅于2000年7月1日起開始征收,稅率為10%。幾乎在每個生產和經銷階段,只要有供貨或提供服務時都要征收GST。在稅務部門注冊過的供貨商和服務機構,他們購買物品或服務時所付的GST可與其供貨或提供服務給客戶時所征的GST相抵消。 澳大利亞稅務局負責國內流通環節中GST的征收,進口商品GST的計算、 征收和管理則由海關負責。進口商在繳納進口稅的同時也需要繳納10%的 GST,在特殊免稅條款之列的進口商品除外。
【印花稅】印花稅屬于州稅,凡貸款抵押、證券買賣、不動產買賣等均應繳納印花稅。澳大利亞每個州和地區都征收印花稅,通常是按照價值對財產轉讓征稅,也對一些特定的交易行為征稅,如保險、租賃等,每個州的規定有所不同。
2014年5月,國庫部長霍基在財政預算案中指出,澳大利亞政府將對年收人超過18萬澳元的人士加收2%的收人稅,亦稱為赤字稅,這筆稅將從2014年7月1日起征收3年,澳大利亞政府可獲利31億澳元。2016-17財政預算報告承諾2%的預算赤字補償稅將于2017年6月底如期取消。
【政策動向】澳大利亞就跨國公司信息透明化新規征求意見。澳大利亞有意出臺新規,要求跨國公司向澳稅務局(ATO)提交通用財報,現已 就此征求社會意見。澳稅法(反跨國避稅)修正案于2015年10月生效。該法規要求“申報企業所得稅的大型跨國企業,如若不曾向澳證券投資委員會 (ASIC)提交過通用財務報表,應向ATO提交通用財務報表。而財務報表相對應的財年必須是最貼近跨國公司收入年度的財年。這一規定適用于 2016年7月1日以后的財稅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