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阿根廷屬聯邦制國家,由中央、省和市三級政府組成。實行聯邦稅和地方稅兩套稅制,聯邦和省各有相對獨立的稅收立法權,在省級稅收立法不違背聯邦稅收立法原則的前提下,省級和市級政府均有權依據客觀形勢的需要制定自己的稅收法律。
阿根廷的稅收體系和制度
阿根廷屬聯邦制國家,由中央、省和市三級政府組成。實行聯邦稅和地方稅兩套稅制,聯邦和省各有相對獨立的稅收立法權,在省級稅收立法不違背聯邦稅收立法原則的前提下,省級和市級政府均有權依據客觀形勢的需要制定自己的稅收法律。聯邦政府設聯邦公共收人管理局(AFIP)負責聯邦層面的稅款征收工作。
阿根廷稅收以流轉稅為主體,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收入占稅收總收人的70%以上。所得稅和財產稅僅占稅收總收入的20%左右。主要稅種有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關稅、燃料稅、個人財產稅、金融交易稅、不動產稅、車輛牌照稅、印花稅及其他服務性質之稅種等。其中,所得稅、增值稅、財產稅等由聯邦與省級政府共享。營業稅、不動產稅、車輛牌照稅等由省級與市級政府共享。
阿根廷聯邦公共收入管理局負責人表示,阿根廷政府自2013年8月1日起對阿根廷中小企業實行繳稅“寬限計劃”即允許中小企業延遲繳納最大限額為2000萬比索(約合400萬美元)的稅款,寬限期為6個月,利率為1.35%-3%。此計劃包含增值稅、營業稅以及所得稅等所有類型的稅款。 此外,申請人需具備相應資格,擁有良好的歷史記錄,以保證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