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05年,奧地利實施了旨在減輕企業負擔的稅制改革,公司所得稅由 34%降至25%,不征收資產稅或交易稅。自2006年以來,奧地利稅法的立法重點從以前的大企業轉向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位置的中小企業。
稅收體系和制度
2005年,奧地利實施了旨在減輕企業負擔的稅制改革,公司所得稅由 34%降至25%,不征收資產稅或交易稅。自2006年以來,奧地利稅法的立法重點從以前的大企業轉向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位置的中小企業。
2015年3月,奧地利政府公布了最新的稅改方案,調整了個人所得稅率及一些特定產業的賦稅,于2016年1月1日生效。此次稅改是奧地利第二共和國建立以來規模最大的稅改,奧政府共減稅50億歐元,近640萬公民將從中受益。
在奧地利,財政年度等同于日歷年度。公司可申請不采用財政年度。在這種情況下,日歷年度征稅估價的基數是在該日歷年度結束的不同的財政年度。在提交納稅申報單后,稅務局公布的決議就是對征稅的估價。公司所得稅在該年按季度預先繳付,宣布估價決議后進行最后的繳付。
企業需向當地財政局(Finanzamt)申報納稅。企業報稅一般須由有資格的會計師或通過會計師事務所進行。
奧地利和很多國家簽署了避免雙重征稅協定,這些協定大部分都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稅收協定范本擬定。